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韩城市关于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吉粉菊
    2020-06-16 16:01:17   转载

    韩城市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0-06-16 12:42:53
    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    近日,北京市连续新增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辽宁、河北等省份出现北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关联病例,为认真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常态化防控策略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:
    一、5月30日后(含5月30日)有北京丰台区花乡、新发地批发市场活动史、与北京确诊病例有交集的来韩返韩人员必须主动与居住地村(居)委会、工作单位联系,配合执行集中隔离14天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。
    二、5月30日后(含5月30日)北京市其他地区来韩、返韩人员要主动与居住地村(居)委会、工作单位联系,配合执行居家隔离14天管控措施和核酸检测。
    三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度,对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,一律落实扫健康码并开展核酸筛查排查。发现确诊病例要及时报告,并转入定点医院治疗,待排除和疑似病例要及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,坚决防止院内感染。
    四、全市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商业门店、商场超市等要落实主体责任,对14天内有北京旅居史或拟由北京来韩人员,须及时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对办。
    五、市境范围内销售进口海鲜、进口牛羊肉的商户,必须第一时间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,进行食品安全检测。
    六、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暂不前往北京市,如必须前往,务必做好个人防护,并向所在的社区(村)或所在单位进行报备。
    七、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,科学佩戴口罩,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;不扎堆、不聚会,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,倡导健康生活方式。
    八、如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,及时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诊疗,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    九、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瞒报、不报,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造成疫情扩散的,将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法律责任。
     
    联系电话:0913-5211264

    打赏捐赠
    1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